為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要求,深入貫徹省、市、縣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圍繞“食安寧?!蹦繕耍訌婞h政同責,助推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工作機制落地見效,進一步鞏固深化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成果,推動食品安全治理朝著精準化、科學化、成果化的方向發展,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和風險防控?,F將2024年全縣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作如下安排,請各地各部門認真組織實施。
一、工作目標
根據市食藥安辦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劃安排,2024年全縣食品抽檢監測計劃安排3620批次(具體任務數詳見附件),在2024年12月15日前實施完畢。以落實“四個最嚴”為根本遵循,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堅持問題導向,有效防控系統性、區域性和行業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和食品治理現代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著重發掘潛在性的隱患,評價生產經營企業污染控制水平與食品安全標準的執行效力,提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風險預警的科學性;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重在客觀反映各地食品安全整體狀況,科學研判全縣食品安全整體形勢,不斷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原則
(一)統籌安排,均衡有序推進。要按照“統一制定計劃,統一組織實施,統一匯總分析,統一結果利用”的要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的方案制定、計劃實施、結果分析、不合格(問題)食品處置等工作。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任務數根據全縣人口數量測量,原則上不少于每千人4.5批次(按寧??h常住人口計算),同時兼顧轄區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數量。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數量不少于每千人1件,由縣衛生健康局牽頭制定全縣實施方案。
(二)聚焦重點,強化隱患治理。加強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的科學性與針對性。監督抽檢以發現問題、防控風險、促進監管為基本原則。聚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農獸藥殘留超標、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加大對高風險行業、問題突出區域和存在隱患企業抽檢的力度,精準開展抽檢、靶向實施監管,對上一年抽檢未覆蓋企業,抽檢不合格及連續不合格企業和產品落實跟蹤抽檢。
(三)專?;パa,堅持廣泛覆蓋。食品安全抽樣覆蓋城鎮、農村、城鄉結合部等不同區域,覆蓋種養殖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生產企業(含小作坊)、商場超市、校園周邊、餐飲單位及食堂等重點場所;覆蓋初級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餐飲消費、食品進口等重點環節;覆蓋線上線下各類傳統、新型業態。同時充分運用智慧監管、信息數據共享,開展風險會商,加強預警交流,強化聯管聯動,深化問題智治。在常規抽檢的基礎上,配合日常檢查、專項整治、輿情熱點、節令熱銷、舉報投訴、突發性事件等情況,及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抽檢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抽檢監測工作,要將食品抽檢監測工作作為推動食品安全監管精準化、數字化、科學化轉型的關鍵環節,理順工作機制、加強經費保障,確保抽檢工作有序推進,有效實施??h級相關部門要根據食品安全狀況、食品產業和居民飲食消費特點和監管薄弱環節等因素,加強本系統抽檢監測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各相關部門要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抽檢監測工作統籌協調,上下貫通,要細化實施方案,大力開展業務培訓,確保抽檢工作質量和效益穩步提升。
(二)科學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要對照年度計劃任務,制定抽檢監測計劃和實施方案,及時向縣食藥安辦報送計劃編制情況。同時,合理安排抽樣時間和頻次,加大跟蹤抽檢力度,結合季節、節令特點,按季度均衡推進抽檢任務。對多年連續不合格以及年度內多次不合格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組織開展約談,并做好記錄,必要時對抽檢監測的有效性進行評估。
(三)強化閉環處置。市場監管系統委托的任務需錄入“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并做好國抽系統使用的日常管理和數據分析。全面使用核查處置掌上辦,及時做好核查處置閉環工作。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強化通報檢驗結果的時效性,相關監管部門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核查處置,處置率要達到100%,發現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部門。要組織專家、相關部門開展風險會商、預警交流,加強研判解讀,充分利用抽檢監測數據,形成輿情分析報告,對重點風險隱患開展整治行動集中治理,并適時通過抽檢評估整治成效。
(四)嚴肅工作紀律。要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程序規定,規范信息發布,全面落實抽檢信息公開制度,及時依法公布產品抽檢信息。參與食品抽檢監測的監管部門、檢驗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抽樣、檢驗和結果上報,減少抽樣檢驗數據信息填報錯誤,禁止隨意更改檢測信息及結果。承檢機構應完善內部人員崗位管理,嚴格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數據錄入、報告分析等工作,嚴禁出現瞞報、漏報、謊報、錯報檢驗數據等情況。不得擅自發布有關監督抽檢的信息,不得在開展抽樣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檢單位,不得利用監督抽檢結果開展有償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嚴守廉潔紀律。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附件:2024年寧??h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任務計劃表
抽檢責任單位 | 檢測批次 | 檢測機構 | |
縣農業農村局 | 初級農產品種養殖環節 | 800 | 縣農產品質量安全 管理站 |
初級水產品養殖環節 | 200 | 縣食品檢測中心 | |
縣市場監管局 | 食品生產環節 | 300 | 縣食品檢測中心和受委托有資質檢測機構 |
食品流通環節 | 152370 | ||
餐飲服務環節 | 80950 | 縣食品檢測中心 | |
合計 | 36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