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家: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我縣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根據《寧波市商務局等6部門關于做好2025年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相關工作的通知》(甬商務流通〔2025〕38號)精神,現公開征集2025年第一批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參與商家,具體通知如下:
一、范圍與標準
自2025年1月26日起至12月31日,在寧波市域范圍內,對個人消費者交售用于報廢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合格新車的,予以新車銷售價格40%的立購立減補貼,最高不超過1200元/輛。每名消費者可補貼1輛。補貼金額不包含舊車回收金額,新車銷售價格以在我縣開具的新車銷售發票含稅價為準。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若補貼資金提前使用完畢,則適時發布活動結束公告。用于參加以舊換新活動的電動自行車新車,應具有符合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產品合格證、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證書。
二、補貼條件
本次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個人消費者需在2025年1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在參與此次活動商家處購買新電動自行車,新車購買日期以購置發票日期為準。
(二)新購置的電動自行車應符合2024年11月1日起執行的新國標;如有后續有新規頒布出臺,則按照新國標施行。
三、活動商家
(一)銷售商家基本條件
1.在寧??h從事電動自行車銷售業務的市場主體,遵守稅務、統計等法律法規,能夠開具正規銷售發票,有銀行對公結算賬戶,財務和進銷存管理制度健全;
2.自2022年1月以來,未納入失信名單和經營異常企業名錄;未因信用扣分被暫?!皫其N售”資格;
3.可整車代回收、暫時存放和快速轉運舊電動自行車,確保將代回收的舊電動自行車所含鉛酸蓄電池和鋰電池做安全妥善處置;須與下游回收拆解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回收拆解企業須與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的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單位簽訂回收協議(我縣符合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回收拆解企業共1家,寧??h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13906845885,參與商家可自行聯系);
4.與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有穩定的產銷合作關系,擁有相關授權或銷售協議;
5.支持并遵守本次補貼活動規則,按照實施方案開展工作,接受延遲結算,接受主辦方在法律許可范圍內修改活動條款及細則、暫?;蛉∠顒?;
6.具備應用服務機構數字化平臺的能力,做好相應資料登記及臺賬整理,配合相關審計;
7.參加活動的銷售商家要做好政策宣傳,做到政策圖解、價格公示、監督電話、銷售單位承諾書(見附件3)“四上墻”。
8.接受社會各方監督,積極協調處理補貼活動相關訴求糾紛,不為消費者享受補貼政策增設其他附加條件,抵制騙補套利行為。
三、報名須知
報名企業入選后,須與服務機構簽訂承諾函,完成與服務機構的業務對接,支持云閃付受理后方可開展。在政策實施期間,入選企業必須為消費者開具真實有效的發票,方可享受補貼優惠。入選企業須嚴格落實風險防控要求,采取積極舉措預防并制止“黃牛”等惡意套利行為。
四、申報材料
按照如下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全套申報材料需掃描電子版一并提交)。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1.2025年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參與銷售企業申報表(附件1);
2.企業門店名錄(附件2);
3.參加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銷售企業承諾書(附件3);
4.與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擁有相關授權證明文件或銷售協議蓋章件;
5.銷售商家須與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的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單位簽署拆解回收協議;
6.營業執照(如有多個門店,需要分別提供,需要在寧波市注冊);
7.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8.銀行對公賬戶開戶許可證;
9.銷售門店門頭照片2張(含整個門面,門牌號要清晰)。
五、申報流程
(一)報名方式。有意愿參與活動的商家可向寧??h商務局提交紙質報名資料一份,全套申報材料需掃描電子版一并提交。? ??(二)報名時間。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后續符合條件的商家,將實行動態調整更新)。????(三)報名地點。寧??h桃源大廈B座寧海縣商務局9樓912室。 ??
(四)部門審核??h商務局收集申報材料初審后,會同市場監管、公安等相關部門以及服務機構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后確定參與企業并對外公布。征集的參與企業資格有效期與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期一致。
(四)政策實施。補貼政策參與實施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將由第三方平臺工作人員聯系安裝補貼資格核驗智能終端,待終端安裝完成后按要求參與補貼政策實施。
(五)申報咨詢電話?0574-89283357
六、參與企業的責任和退出機制
(一)企業接受社會各方監督,按照要求參與政策實施,配合做好各項審計、營銷宣傳等工作;嚴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誠信原則,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不得變相提高商品價格不為消費者享受補貼政策增設任何附加條件,積極協調處理補貼活動相關投訴糾紛,抵制套利套現行為。
(二)參與企業采取自愿退出政策,應向縣商務局提出書面申請,縣商務局終止其參與資格,清算資金。參與企業出現騙補、套補等違規行為,立即取消參與資格。參與資格終止后,不免除其參與政策期間所應承擔的責任。
(三)補貼品類根據上級最新政策進行調整。享受補貼的商品出現退貨時,消費者支付的款項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不包括補貼資金;企業不得申報該項補貼資金,已獲得的補貼資金原路退還。
(四)參與企業應按照要求完成廢舊電動自行車拆解以及電池回收,防止廢舊電池違規處置或流入市場。一經發現有違規處置收舊電池的商家和回收企業,立即取消其活動參與資格。
附件1:2025年寧??h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消費補貼參與銷售企業申報表.docx
附件2:2025年寧??h參與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企業門店目錄表.docx
寧??h商務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