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協調聯絡組《關于做好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信訪件有關工作的通知》(〔2024〕76號)文件精神,現將已整改完成的5件信訪交辦件整改驗收工作情況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2025年7月9日至7月15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來電如實反饋。聯系電話:0574-89285119。(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附件: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信訪件整改驗收銷號公示清單(三)
寧??h美麗寧海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寧??h工
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7月9日
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信訪件整改驗收銷號
公示清單(三)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是否屬實 | 整改措施 | 整改目標 | 整改效果 | 備注 |
1 | X3ZJ202405190081 | 寧波市寧海縣前童鎮存在以下問題:1.寧波新成包裝有限公司、新成鞋業、前童鎮橡膠廠等排放廢氣異味重,影響周邊百姓生活;2.鹿山路上有一家豆腐廠,生產廢水直排外環境,污染周邊河道和地下水。 | 部分屬實 | 1.立案查處。2024年5月20日,寧波市生態環境局寧海分局對寧波新成鞋業有限公司、寧海童記豆制品廠涉嫌“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或未經驗收即投入生產”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2.加強幫扶。寧波市生態環境局寧海分局、前童鎮政府督促寧波新成鞋業有限公司、寧海童記豆制品廠補辦環評審批手續,指導企業合法合規生產。同時要求寧波新成鞋業有限公司在完成項目審批及污染防治設施安裝前不得恢復生產;寧??h童記豆制品廠進一步完善生產廢水收集系統和防滲漏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做好廠區內雨污分流工作。 3.強化監管。寧波市生態環境局寧海分局、前童鎮政府進一步落實網格化監管機制,加強對寧波新成包裝有限公司、寧海童記豆制品廠的日常監管,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寧波新成鞋業有限公司、寧海童記豆制品廠補辦環評審批手續,指導企業合法合規生產,同時要求寧波新成鞋業有限公司在完成項目審批及污染防治設施安裝前不得恢復生產;寧??h童記豆制品廠進一步完善生產廢水收集系統和防滲漏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做好廠區內雨污分流工作。 | 1.已對寧波新成鞋業有限公司、寧海童記豆制品廠作出行政處罰。 2.寧波新成鞋業有限公司已停產,并已拆除相應的生產設備;寧海童記豆制品廠新增了1套廢水治理設施,低濃度廢水經生化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并完善了生產廢水收集系統和防滲漏措施。 3.寧波新成包裝有限公司排放的廢氣及廠界無組織廢氣經監測符合相關標準。 | |
2 | D3ZJ202405210038 | 寧波市寧??h下徐村寧波雄輝機械科技有限公司沒有環評審批,生產導致下徐村文化禮堂周邊有塑粉,公司拋丸機噪聲擾民。 | 部分屬實 | 1.寧海分局對該公司涉嫌“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即投入生產”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罰。 2.該公司拆除噴塑、拋丸機控制電源的源開關,清理廠界東側圍墻上的塑粉,并提交了整改承諾書和噴塑、拋丸生產委外加工協議。2024年5月24日,寧海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對該公司廠界噪聲進行監測,符合相關標準。 3.寧海分局、茶院鄉人民政府將督促指導該公司補辦環評審批手續,指導企業合法合規生產,并責令企業在未取得環評批復之前噴塑、拋丸生產工藝不得恢復生產。 | 寧波雄輝機械有限公司合法合規生產。 | 1.已對寧波雄輝機械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2.該公司噴塑流水線、拋丸機已斷電停用,僅保留焊接、切割等機加工工序。該公司廠界東側圍墻上的塑粉已清理完畢。 3.該公司廠界噪聲經監測符合相關標準。 | |
3 | X3ZJ202405280165 | 寧波市寧??h岔路鎮下畈村引進的農村農家樂及兒童樂園的《岔路鎮下畈村田達項目》,用鋼索及其他工具將防護林的樹木毀壞。 | 部分屬實 | 拆除松樹上加掛的鋼索配件。 | 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減小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已拆除松樹上加掛的鋼索配件。 | |
4 | D3ZJ202405270036 | 寧波市寧??h西店鎮中賀汽配有限公司,該公司由三地塊組成,非法占用村集體土地,B塊土地位于石家新村25-1號,2017年9月1日已被立案查處過,但違規廠房1號處未拆除,該廠房改變農用土地性質 ,現在該處已動工建造6層樓丁類2號廠房;C地塊位于石家村666號 ,廠房圍墻擴建占用五市溪綠化帶;該公司法人石某軍在石家村洪家灣農用地上大搞建設,破壞生態環境。 | 部分屬實 | 1.對25—1號地塊廠房(即1號廠房)按照規劃要求完成退讓拆改。 2.拆除違規占用五市溪綠化帶建造的圍墻。 | 廠房按照規劃要求完成退讓拆改,拆除違規占用五市溪綠化帶建造的圍墻。 | 1.已拆除石家新村25—1號地塊廠房。 2.已拆除違規占用五市溪綠化帶建造的圍墻,并按照審批紅線重新建造了圍墻。 | |
5 | X3ZJ202406030047 | 寧波市寧??h西店鎮西家新村寧波中賀汽配有限公司長期占用村集體土地:1.該公司由三塊地組成,其中一塊土地位于石家新村25-1號,2017年9月已被立案查處過,但違規廠房仍未拆除,2023年相關部門對此地塊重新規劃后允許其建廠;2.該廠非法占用村集體農用地,廠區實際面積遠超審批工業用地面積,違規擴建破壞五市溪綠化帶樹木。 | 部分屬實 | 1.對石家新村25—1號地塊廠房按照規劃要求完成退讓拆改。 2.按照石家新村25—1號地塊審批紅線重新建造圍墻。 3.拆除石家666號地塊南側違規占用五市溪綠化帶建造的圍墻,恢復五市溪綠化。 4.拆除石家666號地塊北側違規占用西山線道路綠化建造的鋼棚、圍墻,恢復道路綠化。 | 1.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2.加強日常巡查,防止問題反彈。 | 1.已拆除石家新村25—1號地塊廠房。 2.已按照石家新村25—1號地塊審批紅線重新建造了圍墻。 3.已拆除違規占用五市溪綠化帶建造的圍墻,并按照審批紅線重新建造了圍墻。 4.已拆除違規占用西山線道路綠化建造的鋼棚、圍墻。 |